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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美术学院优秀毕业生留校工作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17-05-19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规范优秀毕业生留校工作,为学校未来发展提供优质的后备人才队伍,不断提高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根据学校改革和发展的要求,现就优秀毕业生留校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选拔原则

1.根据学校用人需要,选留工作要贯彻执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既要注重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更要注重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素质。

2.以促进学校事业发展和加强学科建设为依据,优先考虑教学、科研第一线的需要,同时注重教学科研、管理、教辅三支队伍的均衡发展。

二、选拔对象

河北美术学院应届毕业生。

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品德修养,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较高;

2.获得国家或省部级荣誉称号或被授予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或获得国家奖学金;

3.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取得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4.年龄不超过23周岁;

5.身体健康,仪表端庄,思维敏捷,语言表达清晰。

四、岗位条件

留校工作岗位分为教辅岗位和管理岗位两类,其中教辅岗位任职两年后,达到教学科研相关要求,可转为教学科研岗位,其条件分别为:

(一)教辅岗位

申请选留在教辅岗位的候选人在我校学习期间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国家级竞赛奖或省部级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2.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本专业系列学术论文1篇以上;

3.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个人作品集;

4.取得国家行业资质2级及以上;

(二)管理岗位

申请选留在管理岗位的候选人必须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且担任主要学生干部2年以上,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

2.出版著作(个人编写2万字以上内容)或在各类报纸刊物发表文章累计达3万字以上;

3.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个人作品集;

4.获省部级或地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五、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河北美术学院优秀毕业生留校工作申请表》,连同个人申请材料(个人符合选留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的支撑证明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报所在学院。

2.学院审核。申请人所在学院组织审查评议,符合条件者,向人事处推荐。

3.资格审查。人事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候选人基本情况,并根据选拔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予以公示。

4.业务考核。按照规定,由人事处组织相关职能处室成立考评领导小组。申请人向考评领导小组陈述本人申请留校工作的所具备的条件或特殊才能、工作的目标和设想、个人的发展方向等,接受考评领导小组的提问并答辩。考核符合学校选留标准者,进入选拔程序的下一环节。业务考核过程接受学校督察和公众监督,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

5.体检。学校校医院组织体检,认定体检结果。

6.学校审定。考核结果报请学校主管领导审定批准。

7.办理手续,签订就业协议。

六、相关要求

选留在管理岗位的优秀毕业生,须在学生工作岗位上见习1年,见习期满后,由人事处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河北美术学院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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