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美术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条件量化测评排名表
姓名:
李波
工作单位:
河北美术学院
排名:
3
单位申报人数:3人
评分条件
评分标准
分数
政治思想条件(10分)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10
学历资历条件(10分)
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10分);或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取得助教资格4年以上(10分)。
外语、计算机条件(10分)
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古汉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5分);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5分)。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30分)
(一)公共课或基础课教师,担任一门以上课程的教学;专业课和实践课教师,担任专业课部分或全部内容的讲授条件;(10分)(二)全过程地承担过一门课程的专职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实习、组织课堂讨论等各教学环节工作;(10分)(三)参加过科研工作或发表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5分);(四)工作任务繁重成绩突出5分。
30
业绩成果及论文、著作条件
(一)教学效果良好,至少有一次以上年度教学质量评估被评为优秀;或获得校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称号(2—10分);(二)参加的科研项目、成果获市(厅)级以上奖励,精品课程建设(省级)(5分)。(三)国家级论文(4分/次);省级论文(3分/次);专著(5分//次);教材(3分/次)。
141
总分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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