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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美术学院教职工培训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1-10-10 发布者:人事处 浏览次数:

为适应学校快速发展需要,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规范教职工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培训工作的实效性、针对性和有序性,促进教职工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提升,根据《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培训原则    

1.坚持全员培训的原则。做到对全校教职工进行多层面的培训,提高教职工整体素质。    

2.坚持岗前培训与岗中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定期培训与不定期培训相结合。    

3.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做到学用一致,有利于促进师德师风建设,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利于促进学院的内涵发展。    

4.坚持培训选派审批与培训结果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学院教职工培训工作的有序管理。    

二、培训对象、内容及方式    

(一)岗前培训(入职培训)    

培训对象:每位新入校教职工。    

培训目的:使新入校教职工了解学校发展历程、使命、学校的文化理念、规章制度,增强归属感、责任感,为尽快适应环境,顺利开展工作奠定基础。    

培训内容:    

(1)校领导重要讲话。    

(2)人事处介绍学校发展、校园文化、组织机构。    

(3)学习规章制度、教职工行为规范、岗位职责。    

(4)教育教学能力培训。    

培训方式:由人事处组织集中培训,由各部门组织岗位职责、工作要求培训。(详见河北美术学院岗前培训管理规定)    

(二)岗中培训    

岗中培训主要分:教师培训、行政人员培训、工勤人员培训、领导干部培训。    

1.教师培训    

培训对象:专职教师    

培训目的:培养教师树立高尚师德,提高知识水平、学术水平、教学和科研能力,以适应学校发展需要。    

培训内容:    

(1)教师资格培训:组织新上岗、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专职教师参加省教育厅高师培训,进行教师资格认证。人事处每年组织一次。    

(2)职业道德培训:围绕教书育人、如何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采取讲座、报告会形式进行培训。每学期进行一次。    

(3)专业能力培训:青年教师进行教育教学能力、学术研究能力培养,请老教师传授经验、实行听课制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度等。每学期集中进行一次全员培训。对新上岗教师及时进行岗前培训,指定培养导师,并有指导跟踪计划。    

(4)继续教育:根据学科建设、办学层次提高需要,有计划地选派教师参加单科进修学习、业务学习、在职读研,企业挂职锻炼、提高学历层次和专业水平。    

(5)选派教师参加各种学术交流会、研讨会。    

组织方式:由教务处、人事处及教学单位共同完成。    

2.行政人员培训    

培训对象:包括行政管理人员、学生辅导员、专业技术人员等。    

培训目的:增强每位职工的责任感、敬业精神,提高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以适应本岗位工作要求。    

培训内容:    

(1)岗位职责、服务意识培训,贯彻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思想。    

(2)专业技能培训,对每个岗位工作进行培训、指导。    

(3)参加有关业务经验交流会、研讨会、业务培训班。    

组织方式:由部门领导负责,每学期集中进行一次全体职工的培训。    

3.工勤人员培训    

培训对象:工勤人员主要包括司机、库管员、水暖工、木工、电工、电子设备维护人员、保卫处安全保卫人员等。    

培训目的:掌握本岗位专业技能,业务规范,以胜任本职工作。    

培训内容:    

(1)岗位职责、规章制度、服务态度培训。    

(2)由部门领导负责,每学期集中进行一次全体部门职工的培训。    

操作技能培训:    

由各班组班长负责,每学期集中进行一次,对新上岗职工及时进行岗前培训。    

4.领导干部培训    

培训对象:中层干部。    

培训目的:明确领导者的责任、义务,掌握科学的领导方法和领导艺术,提高领导水平和管理能力。    

培训内容:    

(1)领导干部素质培训。    

(2)领导干部能力培训。    

(3)领导方法和领导艺术培训。    

培训方式:邀请专家和有关校领导讲课,定期举办培训会。由人事处组织开展培训。    

三、实施与检查、监督    

1.各部门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职工培训规划,将规划报人事处,并组织实施。    

2.教务处、人事处按本制度要求定期组织有关培训。    

3.人事处每年对职工培训进行检查总结,将结果报告校长,并向各单位反馈。    

 

 

201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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