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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美术学院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6-08-29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充分利用校外优秀人才资源及其专长,发挥优秀专家、学者和杰出人才对我校教学、科研工作和学科建设的指导、推动作用,补充高层次师资力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引进对象

在省内外本学科享有较高声誉的高层次人才。

二、基本条件

(一)学术造诣较深,在所从事学科领域已取得显著成绩,得到同行专家的公认,能对学校事业发展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团结协作精神,愿意为我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三)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0岁左右,科研成果突出、学术影响大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能较好地履行约定的工作职责。

三、工作形式

(一)不办理工作调动手续、人事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定期或不定期来校从事教学、科研等工作,一般每年来校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个月;对少数有特殊情况的,由学校研究来校工作时间。

(二)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必须在学校实质性地承担具体工作任务,如指导学科专业建设、担任本科生课程教学、培养青年教师、合作开展科研项目申报和科研工作等。在学校工作期间发表论文、成果获奖及课题申报需署名河北美术学院。

(三)柔性引进人才的聘期一般为1至3年,期满后根据需要可以续聘。

条件特别突出的高层次人才,经学校研究,可不受上述工作时间及署名等条件限制。根据工作需要,还可以聘任学术造诣深、知名度高的专家担任院(教研室)名誉领导职务或兼职学术领导职务。

四、工作职责

(一)指导并参与申报高层次项目。指导并参与我校教师申报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指导项目研究工作的开展、争取省部级以上科研立项取得较大增长和突破。

(二)指导学科专业建设。指导所在学院做好专业设置的论证和申报工作,优化专业结构,培植新的学科增长点。

(三)组织教学、科研团队建设,培养中青年教师。组织学院做好教学团队和科研团队建设、明确方向,凝聚团队,打造一支高水平的科研团队和高质量的教学团队;定期举办专业讲座,介绍本学科专业前沿和发展动向,指导中青年教师开展教学和科研工作。

(四)担任本科生课程教学。每学期定期来校为本科生教授一门本专业主课程。

五、相关待遇

(一)学校提供其在校工作期间的临时住宿和办公条件,提供从原单位到学校从事科研、教学工作所发生的差旅费。

(二)柔性引进人才的工作津贴,半年或一年核发一次。发放标准为每年3万至10万。

(三)工作津贴的发放工作由各学院经办,人事处审核,财务处支付。

(四)柔性引进人才经费从校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中列支。

六、引进程序

(一)各学院向人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包括:聘请理由,受聘人员考察情况,拟聘期限和工作方式,工作职责、目标及教学、科研任务等。

(二)人事处会同科研处、教务处、相关学院组成专家小组进行评议,并提出初步意见,报请学校审批。

(三)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工作协议,明确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和任务,由校长向引进人员签发聘书。

七、管理与考核

(一)用人单位负责对柔性引进人才进行日常管理,并将该项工作的管理列入本单位学科及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指派专人负责柔性引进人才的服务工作,积极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聘期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实行聘期目标考核。人事处会同科研处、教务处与相关专家组成考评组,对柔性引进人才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定期进行考核。

八、本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实施,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河北美术学院

201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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