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职称评聘
当前位置: 首页 >> 职称评聘 >> 正文
河北省工艺美术专业工艺美术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发布时间:2019-08-01 发布者: 浏览次数:

评审标准:工艺美术专业工艺美术师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掌握本专业的理论知识,熟悉相关标准、规范、规程,了解本专业状况和发展趋势,有较高的艺术造诣、创新能力;作品设计意念新颖,风格独特,系统掌握所从事领域技能;能独立完成本专业的研究、设计项目;具有教学、培训能力与经历;具备撰写产业规划、项目方案、技术报告和培养、指导初级技艺人员业务工作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工艺美术(产品、广告、剪纸、内画、刺绣、陶瓷、动漫画、工艺雕刻、视觉传达、展览展示、环境艺术、服装服饰等)的设计、制作及教学、研究、管理等专业技术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三)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取得助理工艺美术师职称,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五)具备硕士学历(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艺美术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取得助理工艺美术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助理工艺美术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加市(厅)级重点课题(项目)1项以上或县(区)级重点课题(项目)2项以上的研究、实施。

(二)参加市(厅)级专业展览1项以上。

(三)参加编写本专业县(区)级以上标准、规范、规程,并经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四)参加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有较高水平的教案并被采用。

(五)独立或作为主要设计负责人完成产品的系列设计、制作2项以上。

(六)独立完成中型工程项目1项以上。

(七)在本专业领域开展教学、理论、科技研究,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著作;。

四、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助理工艺美术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之二:

(一)获市(厅)级科学技术三等奖1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备,限额定人员)。

(二)在作品产业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整理、传承与普及等工作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得到县(区)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认可。

(三)作品或项目获省(部)级专业评比优秀奖1项以上或市(厅)级二等奖1项以上。

(四)教学成果获市(厅)级二等奖1项以上。

(五)参加省级美术作品展览1项以上。

(六)作为第一发明人取得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或外观设计专利3项以上。

(七)参加编(写)中等职业学校以上院校工艺美术专业教材并被采用。

(八)作品被市级以上工艺美术馆、博物馆等专业馆藏机构收藏。

(九)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方面是项目主要参与人员,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得到县(区)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认可。

(十)有完整的工程方案或设计文件。

(十一)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1篇以上,并收入论文集;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五、附则

(一)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本数量级)。

(二)省(部)级:省是指行政划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是指国务院的部、委、总局等。市(厅)级:市是指各设区市;厅是指省政府的厅、委、局等。

(三)学历是指教育部承认的工艺美术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取得不同专业学历(学位),但其中一个专业学历(学位)为工艺美术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其学历(学位)可按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认定。

(四)对具备硕士学历(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进2年考核均合格以上掌握;对具备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美术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近2年考核均合格以上掌握;对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助理美术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近4年考核均合格以上掌握。

(五)在“四、业绩成果条件”中,同一事项若同时符合条件中几个条款,仅认可其满

足最前面的一个条款,不累计

(六)项目(课题)按级别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及县(区)级下达或合同规定的科研、技术开发任务。

(七)由主管部门批准立项,但仍未完成的项目,不能作为业绩进行申报。

(八)专利是指已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国外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专利。

(九)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ISSN刊号和CN刊号的正式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

(十)在论文发表中,按照国际惯例通讯作者等同于第一作者。

(十一)本条件中要求的经济指标随生产力水平适当调整。

地址:石家庄市空港工业园区北环港路111号 邮编:050700

办公地点:河北美术学院北区一号综合楼二楼0206 电话:88596092 邮箱:hbmsxyrsc@163.com

ICP备案号:冀ICP备11000893号

河美微信